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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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8 ~ 113/1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 |
工作內容 | 協助辦理地價、研考、志工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服務熱誠,積極任事。 3.曾任地政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月支薪額新臺幣27,650元(依學歷起薪,內含自付勞健保)。 2.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履歷資料填寫,自傳不得空白,應檢附證明文件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 3.本次甄選檢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符合需要者通知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另遇無人應徵或應徵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成績得增列遞補人員1~2名,以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5.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聯絡電話:(03)359-6480轉302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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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地價、研考、志工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服務熱誠,積極任事。 3.曾任地政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月支薪額新臺幣27,650元(依學歷起薪,內含自付勞健保)。 2.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履歷資料填寫,自傳不得空白,應檢附證明文件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 3.本次甄選檢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符合需要者通知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另遇無人應徵或應徵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成績得增列遞補人員1~2名,以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5.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聯絡電話:(03)359-6480轉302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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