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約用行政組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28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職稱 | 約用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大學總量提報及院系所學程增設、調整提報業務。 二、 辦理外國學生、港澳僑生及陸生招生業務。 三、 辦理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業務。 四、 辦理新住民學生申請入學招生業務。 五、 組內個人資訊管理(PIMS)彙整。 六、 協助組內各項招生試務、招生宣傳活動。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視需要配合校內職務輪調。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管理及公文文書寫作,並具備英文說聽讀寫能力。 三、具獨立作業及業務規劃執行能力,有規劃辦理招生或宣傳活動經驗者尤佳。 四、認真負責,工作細心,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配合工作需求,可辦理假日活動或至外地出差。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工作經歷表現或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含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待遇:薪資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及相關規定核支。 甄選及聯絡方式: 一、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21洽林組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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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8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約用行政組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大學總量提報及院系所學程增設、調整提報業務。 二、 辦理外國學生、港澳僑生及陸生招生業務。 三、 辦理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業務。 四、 辦理新住民學生申請入學招生業務。 五、 組內個人資訊管理(PIMS)彙整。 六、 協助組內各項招生試務、招生宣傳活動。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視需要配合校內職務輪調。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管理及公文文書寫作,並具備英文說聽讀寫能力。 三、具獨立作業及業務規劃執行能力,有規劃辦理招生或宣傳活動經驗者尤佳。 四、認真負責,工作細心,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配合工作需求,可辦理假日活動或至外地出差。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工作經歷表現或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含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待遇:薪資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及相關規定核支。 甄選及聯絡方式: 一、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21洽林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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