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專案助理
公告日 | 11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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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7/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文化資產園區歷史建築變更因應計畫及改善優化工程。 二、辦理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相關修復工程及保存維護工作。 三、協助辦理其他文化資產管理維護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文化資產、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資格。 二、具辦理文化資產、古蹟修復、公共工程、營造、品管及公務機關(構)各項採購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具撰寫公文書能力,熟諳公文流程及電腦文書作業、簡報作業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公開甄選原則。 二、應徵者應檢具以下資料一式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自傳、簡要自述)。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送件封面請註明「聯絡方式」、「地址」及「應徵職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者於投件時,應註明應徵之單位名稱,以作為面試作業及後續工作安排參考,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錄取方式,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依成績總分依序錄取正取1名,成績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通訊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或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https://www.boch.gov.tw)行政公告「徵才專區」下載附件「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履歷表」填寫。 (一)請將履歷表併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列印依序裝訂成冊。 (二)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親送本局或逕寄(以郵戳為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秘書室-事務科收),並請於封面註明參加「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甄選」。 六、聯絡電話:(04)22176918,彭小姐。 *薪資條件 壹、學歷非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系所畢業者。 一、學士學位每月新臺幣3萬6,861元。 二、碩士學位每月新臺幣4萬0,199元。 貳、學歷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系所畢業,且實際工作內容涉及工程技術業務達70%以上者。 一、學士學位每月以新台幣4萬0,199元。 二、碩士學位每月以新台幣4萬3,538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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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資產園區歷史建築變更因應計畫及改善優化工程。 二、辦理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相關修復工程及保存維護工作。 三、協助辦理其他文化資產管理維護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文化資產、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資格。 二、具辦理文化資產、古蹟修復、公共工程、營造、品管及公務機關(構)各項採購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具撰寫公文書能力,熟諳公文流程及電腦文書作業、簡報作業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公開甄選原則。 二、應徵者應檢具以下資料一式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自傳、簡要自述)。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送件封面請註明「聯絡方式」、「地址」及「應徵職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者於投件時,應註明應徵之單位名稱,以作為面試作業及後續工作安排參考,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錄取方式,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依成績總分依序錄取正取1名,成績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通訊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或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https://www.boch.gov.tw)行政公告「徵才專區」下載附件「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履歷表」填寫。 (一)請將履歷表併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列印依序裝訂成冊。 (二)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親送本局或逕寄(以郵戳為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秘書室-事務科收),並請於封面註明參加「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甄選」。 六、聯絡電話:(04)22176918,彭小姐。 *薪資條件 壹、學歷非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系所畢業者。 一、學士學位每月新臺幣3萬6,861元。 二、碩士學位每月新臺幣4萬0,199元。 貳、學歷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等系所畢業,且實際工作內容涉及工程技術業務達70%以上者。 一、學士學位每月以新台幣4萬0,199元。 二、碩士學位每月以新台幣4萬3,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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