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113/11/28
刊登起迄日 113/11/28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台東縣鹿野鄉龍田村北二路66號
工作內容 1.協助東部地區茶與飲料作物試驗研究調查、資料收集、數據處理及其他文書工作。 2.協助場區茶與飲料作物田間管理。 3.協助分場茶與飲料作物加工。 4.協助試驗相關計畫執行、辦理訓練及推廣活動等。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 等軟體操作)及汽機車駕照者佳。 3.具有茶產業相關經驗、專長或證照,自生命科學、農業、化學相關科系畢業,符合「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4.具原住民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271科員盧蕙芳/089-551446#255約僱技術員王俊傑。 2.待遇:月酬標準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 38,416元,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7.2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3.⼯作期間: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約僱期滿得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1年1僱)。 4.報名⼈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含自述)。(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於113年12月 5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中興路324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東部分場約僱技術員」。 5.經檢視應徵⼈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另需電腦文書處理實作(word、powerpoint)測驗,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6.本機關甄選作業採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維護甄選公平性,擇優錄取,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7.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視情況備取1-2⼈,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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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協助東部地區茶與飲料作物試驗研究調查、資料收集、數據處理及其他文書工作。 2.協助場區茶與飲料作物田間管理。 3.協助分場茶與飲料作物加工。 4.協助試驗相關計畫執行、辦理訓練及推廣活動等。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 等軟體操作)及汽機車駕照者佳。 3.具有茶產業相關經驗、專長或證照,自生命科學、農業、化學相關科系畢業,符合「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4.具原住民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271科員盧蕙芳/089-551446#255約僱技術員王俊傑。 2.待遇:月酬標準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 38,416元,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7.2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3.⼯作期間: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自試用期滿翌日無條件解僱,約僱期滿得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1年1僱)。 4.報名⼈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含自述)。(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於113年12月 5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本場人事室( 326 桃園市楊梅區埔⼼中興路324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東部分場約僱技術員」。 5.經檢視應徵⼈員之學歷專長,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另需電腦文書處理實作(word、powerpoint)測驗,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6.本機關甄選作業採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維護甄選公平性,擇優錄取,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7.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視情況備取1-2⼈,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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