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1 ~ 114/07/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12號3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工作內容 1、收件、收費、簡易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受理地籍異動即時通及指定送達處所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3、具地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於114年7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 (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地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9355369轉505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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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收件、收費、簡易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受理地籍異動即時通及指定送達處所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3、具地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於114年7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 (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地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9355369轉505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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