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用人員(衛229)
公告日 | 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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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7/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衛229)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114-115年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 」相關資料收集、執行、彙整及計畫進行中各項行政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有醫護衛生、公共衛生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文書(中文)處理能力。 (四)具有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能獨立作業。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第8條不得僱用情事。 (七)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8,948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僱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醫政科約用人員(衛229)」。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醫政科朱科長電話(03)9322634分機126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衛229)預估缺
114/06/17~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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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29)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負責114-115年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 」相關資料收集、執行、彙整及計畫進行中各項行政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有醫護衛生、公共衛生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文書(中文)處理能力。 (四)具有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能獨立作業。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第8條不得僱用情事。 (七)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8,948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僱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醫政科約用人員(衛229)」。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醫政科朱科長電話(03)9322634分機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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