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 114/07/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7/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
職稱 | 事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https://reurl.cc/1KnVXQ |
工作內容 | (一)財產登記管理分配及保管事項。 (二)物品採購使用及登記辦理核銷。 (三) 辦理營繕工程及購置、招標、議價事宜。 (四) 擬訂工友管理及工作分配。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高普考、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需迴避任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公務員懲戒法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所定不得擔任公教人員之情事、無國籍法第20 條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之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瞭解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專業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工作認真、注重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擁有良好的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能與校內外各單位有效對話合作。。 (五)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
聯絡方式 | (一)聯絡方式:(07)3711715轉510陳主任。 (二)報名表可至最新訊息-行政公告下載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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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財產登記管理分配及保管事項。 (二)物品採購使用及登記辦理核銷。 (三) 辦理營繕工程及購置、招標、議價事宜。 (四) 擬訂工友管理及工作分配。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高普考、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需迴避任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公務員懲戒法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所定不得擔任公教人員之情事、無國籍法第20 條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之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瞭解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專業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工作認真、注重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擁有良好的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能與校內外各單位有效對話合作。。 (五)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07)3711715轉510陳主任。 (二)報名表可至最新訊息-行政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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