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獸醫
公告日 | 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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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1 ~ 114/07/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
職稱 | 獸醫 |
職系 | 獸醫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寶山鄉雙溪村雙園路二段325號 |
工作內容 | 1、野生動物及畜牧相關業務。 2、病蟲害生物防治相關業務。 3、農業調查及天然災害救助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獸醫學系畢業,並具有獸醫師證書及獸醫師執業登記資格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4、除以上資格條件外,具有野生動物、畜牧生產及防疫相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3日下午5時止。 2、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獸醫師證書正反面 (4)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6)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3-5200090#83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獸醫
114/03/28~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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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1 ~ 114/07/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職稱
獸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野生動物及畜牧相關業務。 2、病蟲害生物防治相關業務。 3、農業調查及天然災害救助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獸醫學系畢業,並具有獸醫師證書及獸醫師執業登記資格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4、除以上資格條件外,具有野生動物、畜牧生產及防疫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3日下午5時止。 2、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獸醫師證書正反面 (4)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6)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3-52000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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