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7/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工作內容 | 1、 協助辦理水權及溫泉資源保育、開發、查稽、監測等相關業務。 2、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本職缺前3個月為試用期月薪3萬4,775元,試用期後月薪3萬8,048元,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限到期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
資格條件 | 大專以上畢。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依個人意願黏貼照片,不採強制要求)、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4年7月8日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本府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8165 聯絡人:阮惠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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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水權及溫泉資源保育、開發、查稽、監測等相關業務。 2、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本職缺前3個月為試用期月薪3萬4,775元,試用期後月薪3萬8,048元,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限到期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畢。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依個人意願黏貼照片,不採強制要求)、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4年7月8日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本府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8165 聯絡人:阮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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