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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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10樓(四維行政中心)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財產管理、土地開發、處分、管理或擔任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窗口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都市計畫、地政、土地管理、不動產經營、測量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薦任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曾銓敘審定地政職系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助理員 李逸軒 07-3368333#2502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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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財產管理、土地開發、處分、管理或擔任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窗口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都市計畫、地政、土地管理、不動產經營、測量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薦任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曾銓敘審定地政職系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助理員 李逸軒 07-3368333#2502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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