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31
機關名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工作內容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現職人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832435#212(鄭先生)。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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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31

機關名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現職人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832435#212(鄭先生)。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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