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駕駛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12/31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工作內容 本署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派遣事項。
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 2.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 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聯絡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戶籍謄本。(6)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7)小及大客車職業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另待遇月薪新台幣33,190~39,270元(依各機關工友年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班費等另計。 4、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2)23146881分機8412。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駕駛
114/01/06~114/06/30
檢視
駕駛
113/07/03~113/12/31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12/31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本署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派遣事項。

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 2.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 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聯絡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戶籍謄本。(6)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7)小及大客車職業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另待遇月薪新台幣33,190~39,270元(依各機關工友年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班費等另計。 4、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2)23146881分機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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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114/01/06~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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