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書記
| 公告日 | 114/07/0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40701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
| 工作內容 | (一)財產管理。 (二)土地出租及租金、使用補償金收取。 (三)勞工管理業務。 (四)局務會議召開及紀錄。 (五)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 1.現職派令。2.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 五、其他: (一)持外國學歷者尚須提供:1.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2.國外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3.學位證書並請翻譯成中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51952邱小姐(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1901顏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 (二)土地出租及租金、使用補償金收取。 (三)勞工管理業務。 (四)局務會議召開及紀錄。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 1.現職派令。2.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 五、其他: (一)持外國學歷者尚須提供:1.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2.國外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3.學位證書並請翻譯成中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51952邱小姐(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1901顏主任。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