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總務處保管組
工作內容 1.校舍及研究計畫辦公室等場地設備維護管理業務。 2.動產、不動產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熟稔Office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pt)。 3.主動積極並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與獨立作業能力者。
聯絡方式 1.起聘時間:預計自114年7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6日止。(本職缺係代理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工作期限縮短至實際復職日前一日,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 2.待遇及福利: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薪級標準計算(36,291元起),相關事項請參考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校聘人員工作規則」及「校聘人員給假一覽表」。 3.應徵方式 (1)檢具文件: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工作人員→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於114年7月11日下午5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郵寄至[email protected](吳小姐收)。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職務代理人_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 4.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校舍及研究計畫辦公室等場地設備維護管理業務。 2.動產、不動產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熟稔Office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pt)。 3.主動積極並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與獨立作業能力者。

聯絡方式

1.起聘時間:預計自114年7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6日止。(本職缺係代理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工作期限縮短至實際復職日前一日,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 2.待遇及福利: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薪級標準計算(36,291元起),相關事項請參考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校聘人員工作規則」及「校聘人員給假一覽表」。 3.應徵方式 (1)檢具文件: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工作人員→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於114年7月11日下午5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郵寄至[email protected](吳小姐收)。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職務代理人_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 4.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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