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院士東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內湖院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士林簡易庭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性別不拘。 二、學歷: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二)應屆畢業生符合考試資格,於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先予暫准報名之方式如下: 1.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件一併繳驗,以憑審查。 2.經審查准予應考者,應於取得畢業證書後以「限時掛號」郵寄畢業證書影本至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人事室。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務人員各款、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條所列應迴避或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五、 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831-2321 #6150 人事室、林小姐。 詳情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相關簡章、報名表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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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性別不拘。 二、學歷: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二)應屆畢業生符合考試資格,於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先予暫准報名之方式如下: 1.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件一併繳驗,以憑審查。 2.經審查准予應考者,應於取得畢業證書後以「限時掛號」郵寄畢業證書影本至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人事室。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務人員各款、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條所列應迴避或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五、 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831-2321 #6150 人事室、林小姐。 詳情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相關簡章、報名表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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