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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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第三工務段(嘉義縣布袋鎮新西一街21號) |
工作內容 | 1.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土木工程監造、道路工程管理等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和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限制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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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土木工程監造、道路工程管理等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和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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