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助理工程員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甲仙工務段(高雄市甲仙區文化路13號)
工作內容 一、土木工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缺土木工程職系、職等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請併檢附子女出生及居住證明等文件 (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四、具備道路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五、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土木工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缺土木工程職系、職等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請併檢附子女出生及居住證明等文件 (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四、具備道路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五、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