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本處擬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工作內容 1、道管中心輪值及相關業務。 2、綜合業務彙辦及相關問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高考三級考試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時間預計約至114年10月下旬止)。約僱原因消失時,錄用人員應同意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錄取者應於到職起3個月內取得道路管理中心相關執照(依開訓時間排定)。 6、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 7、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8,948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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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道管中心輪值及相關業務。 2、綜合業務彙辦及相關問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高考三級考試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時間預計約至114年10月下旬止)。約僱原因消失時,錄用人員應同意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錄取者應於到職起3個月內取得道路管理中心相關執照(依開訓時間排定)。 6、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 7、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8,948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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