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工友

公告日 114/07/02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工作內容 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參加甄選者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四、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
聯絡方式 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7-5524111分機13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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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參加甄選者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四、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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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7-5524111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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