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副研究員
| 公告日 | 114/07/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8/0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 職稱 | 副研究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聘用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本會科技辦公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5樓) |
| 工作內容 | (一)規劃辦理產業創新、數位資通訊或生技醫藥領域之重點科技政策。 (二)規劃個別產業科技次領域專案計畫,協調跨部會整合及落實推動。 (三)推動執行跨部會重大科技政策及科技產業策略會議研訂或決議之政策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國內外大學副教授或研究機構之副研究員等相當職務,成績優良者。 2.國內外大學或研究院(所)得有博士學位,並曾從事學術研究或專業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二)具有下列專業領域條件之一: 1.半導體、光電、材料、化工、電機、機械或能源領域等相關領域。 2.人工智慧、次世代通訊、雲端運算或資訊工程等相關領域。 3.生技醫藥相關領域。 (三)無下列情事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2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與本機關首長及科技辦公室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8.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9.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stc.gov.tw/)/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報名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應徵履歷表」,填妥後將報名表電子檔、應徵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以「應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姓名」為檔名,於114年8月1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 )。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五)薪資:錄取人員到職後之起薪及晉薪依本會聘用人員遴聘及敘薪要點辦理。 (六)聯絡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邱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726。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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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8/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規劃辦理產業創新、數位資通訊或生技醫藥領域之重點科技政策。 (二)規劃個別產業科技次領域專案計畫,協調跨部會整合及落實推動。 (三)推動執行跨部會重大科技政策及科技產業策略會議研訂或決議之政策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國內外大學副教授或研究機構之副研究員等相當職務,成績優良者。 2.國內外大學或研究院(所)得有博士學位,並曾從事學術研究或專業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二)具有下列專業領域條件之一: 1.半導體、光電、材料、化工、電機、機械或能源領域等相關領域。 2.人工智慧、次世代通訊、雲端運算或資訊工程等相關領域。 3.生技醫藥相關領域。 (三)無下列情事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2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與本機關首長及科技辦公室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8.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9.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stc.gov.tw/)/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報名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應徵履歷表」,填妥後將報名表電子檔、應徵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以「應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研究員-姓名」為檔名,於114年8月1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 )。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五)薪資:錄取人員到職後之起薪及晉薪依本會聘用人員遴聘及敘薪要點辦理。 (六)聯絡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邱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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