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股長

公告日 114/07/03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工作內容 1.綜理第一股各項業務。2.教育專案計畫之擬訂。3.議會質詢,市民陳情案件之彙整。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薦任第8職等任用資格者,且具文教行政工作經歷1年以上。2.須具備服務熱忱、敬業精神、開朗合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鄭小姐06-2991111分機776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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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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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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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綜理第一股各項業務。2.教育專案計畫之擬訂。3.議會質詢,市民陳情案件之彙整。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薦任第8職等任用資格者,且具文教行政工作經歷1年以上。2.須具備服務熱忱、敬業精神、開朗合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鄭小姐06-2991111分機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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