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科員

公告日 113/11/29
刊登起迄日 113/11/28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職稱 科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工作內容 辦理區段徵收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6⽇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科員
113/10/30~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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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職稱

科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區段徵收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6⽇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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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30~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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