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技佐
公告日 | 11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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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
工作內容 |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填寫「簡要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3個月。 5、本職缺支領專業加給表7。 6、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9282828轉265邱視導。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6/17~114/06/24
技佐
114/06/17~114/06/24
技佐
114/05/20~114/05/27
技士
114/04/16~114/04/23
技佐
114/04/16~114/04/23
技士
114/03/13~114/03/21
技佐
114/03/13~114/03/21
技士
114/02/24~114/03/03
技佐
114/02/24~114/03/03
技佐
114/02/11~114/02/18
技士
114/01/03~114/01/10
技佐
114/01/03~114/01/10
技佐
113/11/26~113/12/03
技士
113/11/26~113/12/03
技士
113/11/12~113/11/19
技佐
113/11/12~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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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填寫「簡要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3個月。 5、本職缺支領專業加給表7。 6、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9282828轉265邱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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