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03
刊登起迄日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工作內容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4,775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室內設計等關科系尤佳。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A4影印),於公告期限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潘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114年普考缺)約僱4等技佐職代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接續進行第二試「面試」。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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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4/06/17~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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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20~1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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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4,775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室內設計等關科系尤佳。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A4影印),於公告期限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潘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114年普考缺)約僱4等技佐職代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接續進行第二試「面試」。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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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6/17~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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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0~1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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