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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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西側) |
工作內容 | 1. 辦理客家事務管理。 2. 協辦教育推廣及活動。 3.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熟悉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4. 具辦理客家行政、活動或課程經驗者尤佳。 5. 假日可配合本局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 |
聯絡方式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不須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1) 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2. 上傳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 僱用期間及薪資: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如遇期限屆滿或僱用之原因提前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每月薪資以約僱人員3等25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袁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園區管理科藍先生(連絡電話02-26729996#10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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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客家事務管理。 2. 協辦教育推廣及活動。 3.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熟悉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4. 具辦理客家行政、活動或課程經驗者尤佳。 5. 假日可配合本局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不須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1) 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2. 上傳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 僱用期間及薪資: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如遇期限屆滿或僱用之原因提前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每月薪資以約僱人員3等25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袁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園區管理科藍先生(連絡電話02-267299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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