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公告日 | 11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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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2 ~ 114/07/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職稱 |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4樓(統計處)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辦理死因統計、醫事機構服務量統計、衛政公務統計及性別統計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醫事機構服務量調查相關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三、具有統計、公共衛生或醫療等相關背景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5,624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831、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研究助理(限身心障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
114/04/25~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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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2 ~ 114/07/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死因統計、醫事機構服務量統計、衛政公務統計及性別統計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醫事機構服務量調查相關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三、具有統計、公共衛生或醫療等相關背景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5,624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831、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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