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7/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3 ~ 114/07/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消防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消防局(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 |
工作內容 | 1.本局救護、搶救及督察等相關消防業務器材財產管理及耗材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302691分機434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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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3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消防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本局救護、搶救及督察等相關消防業務器材財產管理及耗材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302691分機434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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