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專員
公告日 | 11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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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3 ~ 114/07/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6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處)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及其人民陳情或民意信箱,以及彙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推動外國商會白皮書相關業務。 三、辦理法制議題研析及法制相關作業。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三、具外語能力者。(英或日語尤佳,請檢附相關證照或英、日檢定成績) 四、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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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3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及其人民陳情或民意信箱,以及彙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推動外國商會白皮書相關業務。 三、辦理法制議題研析及法制相關作業。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三、具外語能力者。(英或日語尤佳,請檢附相關證照或英、日檢定成績) 四、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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