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7/0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3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交通資訊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 |
工作內容 | 1.規劃、申請及執行政府單位補助節能減碳、淨零碳排或能源效率提升等相關計畫(如經濟部能源署「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ESCO)、教育部「建構智慧低碳校園計畫」及「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中央政府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補助計畫」)。 2.高低壓維護保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 3.電梯維護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含電梯維護費用核銷、電梯維護及其他單位等採購) 4.水資源規劃及管理,校區無水、漏水通報及因應處理。(含採購業務) 5.支援大型活動與慶典水、電及電梯維護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 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為佳。 3. 具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為佳。 4. 具總務、採購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為佳。 5.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及公文處理。 6. 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敬業態度和學習熱忱。 |
聯絡方式 | 1.出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事務組陳先生,(02)2462-2192分機1116 。 2.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人事室/表格下載/職員部分)請如實填列並親自簽名後一併掃描檢附。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 (5)銓敘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五年獎懲令。 (8)其他相關經歷證件等資料。 (9)取得相關之證照資料。 4.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 1 名,得視成績增列後補 1 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3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規劃、申請及執行政府單位補助節能減碳、淨零碳排或能源效率提升等相關計畫(如經濟部能源署「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ESCO)、教育部「建構智慧低碳校園計畫」及「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中央政府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補助計畫」)。 2.高低壓維護保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 3.電梯維護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含電梯維護費用核銷、電梯維護及其他單位等採購) 4.水資源規劃及管理,校區無水、漏水通報及因應處理。(含採購業務) 5.支援大型活動與慶典水、電及電梯維護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 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為佳。 3. 具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為佳。 4. 具總務、採購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為佳。 5.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及公文處理。 6. 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敬業態度和學習熱忱。
聯絡方式
1.出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事務組陳先生,(02)2462-2192分機1116 。 2.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人事室/表格下載/職員部分)請如實填列並親自簽名後一併掃描檢附。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 (5)銓敘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五年獎懲令。 (8)其他相關經歷證件等資料。 (9)取得相關之證照資料。 4.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 1 名,得視成績增列後補 1 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