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契僱測量助理

公告日 114/07/04
刊登起迄日 114/07/03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職稱 契僱測量助理
職系
職等 無(待遇約新臺幣36,84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6樓。
工作內容 (一)案件收件檔管及服務櫃臺等業務。 (二)協助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法院囑託勘測案件。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程度,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曾辦理或協助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達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五)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及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凡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等證明文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或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2-28812483分機506廖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201梁課長。 (四)薪資待遇:約新臺幣36,840元。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本職缺係測量助理育嬰停薪期間(預計至115年7月30日止)僱用之替代人力。 (七)僱用期間如當事人提前復職或無經費支應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契僱測量助理
114/03/21~114/03/28
檢視
契僱測量助理
114/01/14~114/01/21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3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職稱

契僱測量助理

職系

職等

無(待遇約新臺幣36,84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案件收件檔管及服務櫃臺等業務。 (二)協助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法院囑託勘測案件。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程度,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曾辦理或協助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達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五)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及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凡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等證明文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或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2-28812483分機506廖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201梁課長。 (四)薪資待遇:約新臺幣36,840元。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本職缺係測量助理育嬰停薪期間(預計至115年7月30日止)僱用之替代人力。 (七)僱用期間如當事人提前復職或無經費支應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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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契僱測量助理
114/03/21~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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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僱測量助理
114/01/14~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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