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龍安國民小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2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8 ~ 113/1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國民小學(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1.校園環境清潔維護。2.校園植栽澆水、維護。3.負責公文、郵件遞送。4.協助影印各處室通知單、試卷。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1.每日上班8小時,時間為上午7點30至至下午16點00分 (中午休息30分鐘)。2.倘應業務需求,校方得調整上班時間。 |
資格條件 |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二)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 條規定略以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為避免因工作需要配合加班致領取之薪酬總額超過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影響當事人權益,請審慎思考後決定是否迴避報考。 |
聯絡方式 |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最新公告處下載。 (二)報名時間:113年11月29日(五)報名開始,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龍安國小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備齊下列資料影本於113年12月3日(二)中午12時00分前親送或寄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逾時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3-3922797分機520、550或560。 (三)報名文件:(請備妥相關文件如下,檢核後正本當場歸還)1.報名履歷表(請詳填各欄資料)。2.身分證:正本與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正本與影印本。4.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5.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本校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如欲退件請自行附上足額回郵信封。 (四)甄試時間:1.113年12月4日(三)下午14時00分進行甄選,每位應試者面試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請應試人員於當日13時30分以前先至本校總務處報到。2.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五)錄取聘用: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1名,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案須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後始得進用,正取人員由本校通知上班日期,逾時未能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僱用期限預計114年1月1日起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經本校考評合格後,得以續聘)。 (六)待遇:採月薪制,薪資依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及桃園市政府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8,78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9,500元。勞保、勞退、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聯絡電話:本校總務處03-3922797分機520、550或56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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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國民小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1.校園環境清潔維護。2.校園植栽澆水、維護。3.負責公文、郵件遞送。4.協助影印各處室通知單、試卷。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1.每日上班8小時,時間為上午7點30至至下午16點00分 (中午休息30分鐘)。2.倘應業務需求,校方得調整上班時間。
資格條件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二)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 條規定略以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為避免因工作需要配合加班致領取之薪酬總額超過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影響當事人權益,請審慎思考後決定是否迴避報考。
聯絡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最新公告處下載。 (二)報名時間:113年11月29日(五)報名開始,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龍安國小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備齊下列資料影本於113年12月3日(二)中午12時00分前親送或寄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逾時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3-3922797分機520、550或560。 (三)報名文件:(請備妥相關文件如下,檢核後正本當場歸還)1.報名履歷表(請詳填各欄資料)。2.身分證:正本與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正本與影印本。4.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5.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本校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如欲退件請自行附上足額回郵信封。 (四)甄試時間:1.113年12月4日(三)下午14時00分進行甄選,每位應試者面試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請應試人員於當日13時30分以前先至本校總務處報到。2.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五)錄取聘用: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1名,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案須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後始得進用,正取人員由本校通知上班日期,逾時未能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僱用期限預計114年1月1日起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經本校考評合格後,得以續聘)。 (六)待遇:採月薪制,薪資依當年度法定基本工資及桃園市政府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8,78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9,500元。勞保、勞退、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聯絡電話:本校總務處03-3922797分機520、550或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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