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9
刊登起迄日 113/11/28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市光復路74號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3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佐職缺約僱人員」,須檢具資料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及相關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二、注意事項: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逾期報名、資格不合、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8~113/11/20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1/2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3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佐職缺約僱人員」,須檢具資料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及相關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二、注意事項: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逾期報名、資格不合、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8~113/11/20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