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技士

公告日 114/07/04
刊登起迄日 114/07/04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台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100號)
工作內容 (一) 院區高低壓供電、發電系統等機電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二) 消防系統設施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三) 空調系統設施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四) 協調各館舍機水電、空調之維護與能源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 院區公共空間設施修繕維護營繕事務等事項及總務採購業務。 (六)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規定之各項情事,且無調任限制之人員。 (三) 具備電機系統、供電設備、弱電設施或能源管理等相關實務操作及總務事務維護經驗者尤佳。 (四) 熟悉電機工程相關法規與作業流程,能獨立作業並協助執行設備維運、採購技術規格擬定及施工監督。 (五) 熟稔電腦操作(文書作業軟體等專業軟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單位需求加班或支援相關任務。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並詳盡填寫,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親自簽名)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正反面)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等)。 (二)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南院服務處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14年7月1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 郵寄地址:711010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100號中央研究院南院服務處,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6-216364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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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 院區高低壓供電、發電系統等機電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二) 消防系統設施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三) 空調系統設施及相關維護管理業務。 (四) 協調各館舍機水電、空調之維護與能源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 院區公共空間設施修繕維護營繕事務等事項及總務採購業務。 (六)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規定之各項情事,且無調任限制之人員。 (三) 具備電機系統、供電設備、弱電設施或能源管理等相關實務操作及總務事務維護經驗者尤佳。 (四) 熟悉電機工程相關法規與作業流程,能獨立作業並協助執行設備維運、採購技術規格擬定及施工監督。 (五) 熟稔電腦操作(文書作業軟體等專業軟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單位需求加班或支援相關任務。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並詳盡填寫,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親自簽名)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正反面)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等)。 (二)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南院服務處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14年7月1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 郵寄地址:711010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100號中央研究院南院服務處,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6-216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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