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約聘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 11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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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4 ~ 114/07/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職稱 | 約聘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C641280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 |
工作內容 | 工作項目:社會工作直接服務70%、社會工作行政業務30% (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脫貧方案家庭服務方案」及「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諮詢服務、申請案件審核、資料建檔及查調、個案家庭訪視評估及個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1.一般性社工,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俸點)起薪(新台幣42,742元);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六等三階(312俸點)起薪(新台幣45,052元),並依中央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 2.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
資格條件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應附文件: 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於114年6月 日(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一般性社工—社會救助行政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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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系
無
職等
C641280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社會工作直接服務70%、社會工作行政業務30% (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脫貧方案家庭服務方案」及「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諮詢服務、申請案件審核、資料建檔及查調、個案家庭訪視評估及個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1.一般性社工,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俸點)起薪(新台幣42,742元);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六等三階(312俸點)起薪(新台幣45,052元),並依中央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 2.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資格條件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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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 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於114年6月 日(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一般性社工—社會救助行政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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