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5
刊登起迄日 114/07/04 ~ 114/07/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44薪點(折合新臺幣47,8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
工作內容 人事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具備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含公文系統、word、excel等)之操作,並具文書撰寫能力及活動規劃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間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註冊並登入「我要應徵」後依系統指示操作,並務必於上開系統之「簡要自述」撰寫自傳(含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及曾經服務機關單位),另請掛載身分證正反面、學歷證件(如具碩士學歷,請檢附大學及碩士學歷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具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證明(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資料影本後合併成1個檔案後送出。送出上開履歷等相關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蔡先生。 二、如無法使用前開系統線上報名,請檢具前開各項資料並用A4紙依序裝訂、備齊後於公告期間郵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蔡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需註明「應徵人事室約聘職務代理人」) 三、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五、聘用期間:自114年8月11日(視實際情形調整)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5年11月20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以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核發(344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47,85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44薪點(折合新臺幣47,8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人事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具備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含公文系統、word、excel等)之操作,並具文書撰寫能力及活動規劃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間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註冊並登入「我要應徵」後依系統指示操作,並務必於上開系統之「簡要自述」撰寫自傳(含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及曾經服務機關單位),另請掛載身分證正反面、學歷證件(如具碩士學歷,請檢附大學及碩士學歷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具公務機關人事工作經驗證明(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資料影本後合併成1個檔案後送出。送出上開履歷等相關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蔡先生。 二、如無法使用前開系統線上報名,請檢具前開各項資料並用A4紙依序裝訂、備齊後於公告期間郵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蔡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需註明「應徵人事室約聘職務代理人」) 三、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五、聘用期間:自114年8月11日(視實際情形調整)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5年11月20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以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核發(344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4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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