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05
刊登起迄日 114/07/04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230薪點(月支報酬31,993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5號)
工作內容 辦理學校行政事務為主,執行學校檔案管理、公文遞送等初階文書工作或庶務工作等,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資格條件 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尚在有效期間。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線上報名:請於114年7月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將下列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切結書(如附件3)。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備註: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二) 通訊報名:請將附件報名表件及相關證件影本以A4大小紙張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9日(星期三)前寄達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5號,聯絡電話:26583515轉660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充實行政約僱人員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九、 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 初審: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 (二) 複試: 1. 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11時00分起進行複試。應試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於上午10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 內容:採面試進行,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反應能力、組織能力、儀容態度等評分,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 十、 甄選結果: (一) 甄選結束後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附則: (一) 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者外,並負相關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 報名本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註銷錄取資格。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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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230薪點(月支報酬31,993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學校行政事務為主,執行學校檔案管理、公文遞送等初階文書工作或庶務工作等,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資格條件

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尚在有效期間。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線上報名:請於114年7月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將下列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切結書(如附件3)。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備註: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二) 通訊報名:請將附件報名表件及相關證件影本以A4大小紙張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9日(星期三)前寄達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5號,聯絡電話:26583515轉660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充實行政約僱人員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九、 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 初審: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 (二) 複試: 1. 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11時00分起進行複試。應試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於上午10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 內容:採面試進行,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反應能力、組織能力、儀容態度等評分,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 十、 甄選結果: (一) 甄選結束後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附則: (一) 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者外,並負相關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 報名本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註銷錄取資格。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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