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博物館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7/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4 ~ 114/07/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博物館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280薪點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積極任事、具服務熱忱、創新思維、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細心負責且抗壓性高。 (四)具有政府機關相關人事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優先資格。 (五)熟悉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與實務應用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5等職務薪點280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9.1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4/06/04~114/06/10
|
公告日期
114/07/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積極任事、具服務熱忱、創新思維、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細心負責且抗壓性高。 (四)具有政府機關相關人事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優先資格。 (五)熟悉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與實務應用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5等職務薪點280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9.1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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