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業務助理
| 公告日 | 114/07/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4 ~ 114/07/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 工作內容 | 一、從事本區介壽國中停車場短期2個月假日收費工作。 二、本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彈性工時),每週六、日兩天,上班時間為08:00~16:30(中午輪流用餐30分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國民中學以上程度,無不良嗜好者。 |
| 聯絡方式 | 一、 月支薪酬:不分學歷採日薪(每人)新臺幣2,500元整。 二、 檢附: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7月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約用人員。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正取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 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或2102黃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4 ~ 114/07/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從事本區介壽國中停車場短期2個月假日收費工作。 二、本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彈性工時),每週六、日兩天,上班時間為08:00~16:30(中午輪流用餐30分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國民中學以上程度,無不良嗜好者。
聯絡方式
一、 月支薪酬:不分學歷採日薪(每人)新臺幣2,500元整。 二、 檢附: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7月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約用人員。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正取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 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或2102黃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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