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約僱統計調查員
公告日 | 114/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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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職稱 | 約僱統計調查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調查工作範圍:臺中市全區) |
工作內容 | 辦理統計調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2.具備電腦使用熟練、溝通協調能力佳、能吃苦耐勞者。 3.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須能勝任政府統計訪問調查(外勤)及調查審核及行政工作者。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1.請自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機關徵才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 (網址:https://www.dbas.taichung.gov.tw/) 2.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14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第四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約僱統計調查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報名表之簡要自述由考生以藍、黑色筆親自書寫,勿用電腦繕打。相關證件影本報名後恕不退還。 4.如有相關問題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9403黃靖雯約僱人員。 5.備註: (1)錄取名額: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約僱統計調查員報酬為280薪點,每月待遇為新台幣3萬8,948元整。 (3)僱用時間:自簽約到職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得報請繼續僱用。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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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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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7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職稱
約僱統計調查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統計調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2.具備電腦使用熟練、溝通協調能力佳、能吃苦耐勞者。 3.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須能勝任政府統計訪問調查(外勤)及調查審核及行政工作者。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請自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機關徵才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 (網址:https://www.dbas.taichung.gov.tw/) 2.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14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第四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約僱統計調查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報名表之簡要自述由考生以藍、黑色筆親自書寫,勿用電腦繕打。相關證件影本報名後恕不退還。 4.如有相關問題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9403黃靖雯約僱人員。 5.備註: (1)錄取名額: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約僱統計調查員報酬為280薪點,每月待遇為新台幣3萬8,948元整。 (3)僱用時間:自簽約到職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得報請繼續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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