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任助理(輪機工程系)

公告日 113/11/29
刊登起迄日 113/11/28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輪機工程系)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七、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 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八、待  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敘薪標準學士級專任助理每月35,120元 碩士級專任助理每月40,165元,依照工作相關經驗敘薪,及參照「本校專案工作管理要點」,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試用期及考核通過薪資相同。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系統計畫相關業務。 (二)協助各項計畫 業務之進行 。 (三)負責計畫進度運作、管考及資料彙整。 (四)協助計畫招標、經費核銷相關業務。 (五)辦理計畫相關活動及行政事宜。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或與職務相關之工作。
資格條件 一、職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俞克維教授計畫-專任助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se.is/52rz2d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繳交本校應徵報名表1份,並檢具學術專長領域之說明,大學(含)以上之各級學歷證明及相關證照、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請特別留意:未檢附者視同無上述證明、證照或證書等文件)。 (二) 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80542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輪機工程系 陳宜瑩助理收,信封正面請註明【應徵俞克維教授計畫專任助理 】,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資格初審合格者擇期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正取1名(有效期限3個月),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且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三) 聯絡電話:輪機工程系:07-8100222轉25266,輪機工程系 陳宜瑩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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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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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輪機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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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系統計畫相關業務。 (二)協助各項計畫 業務之進行 。 (三)負責計畫進度運作、管考及資料彙整。 (四)協助計畫招標、經費核銷相關業務。 (五)辦理計畫相關活動及行政事宜。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或與職務相關之工作。

資格條件

一、職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俞克維教授計畫-專任助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se.is/52rz2d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繳交本校應徵報名表1份,並檢具學術專長領域之說明,大學(含)以上之各級學歷證明及相關證照、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請特別留意:未檢附者視同無上述證明、證照或證書等文件)。 (二) 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80542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輪機工程系 陳宜瑩助理收,信封正面請註明【應徵俞克維教授計畫專任助理 】,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資格初審合格者擇期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正取1名(有效期限3個月),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且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三) 聯絡電話:輪機工程系:07-8100222轉25266,輪機工程系 陳宜瑩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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