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契僱人員-行政專員

公告日 114/07/07
刊登起迄日 114/07/07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契僱人員-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契僱人員(行政專員) 二、工作內容:(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負責全校性校園徵才相關活動業務。 2.負責勞動部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3.校園徵才團隊培訓。 4.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依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 五、待遇: 1.依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證照。 3.具有學校行政經驗尤佳。 4.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使用。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3. 積極主動開拓業務,具責任感及抗壓性。 4.具專案規劃及團隊合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整合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契僱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42,林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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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契僱人員-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契僱人員(行政專員) 二、工作內容:(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負責全校性校園徵才相關活動業務。 2.負責勞動部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3.校園徵才團隊培訓。 4.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依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 五、待遇: 1.依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證照。 3.具有學校行政經驗尤佳。 4.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使用。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3. 積極主動開拓業務,具責任感及抗壓性。 4.具專案規劃及團隊合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整合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契僱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42,林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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