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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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 採線上報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1000字左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2.請填妥附件「聘僱人員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或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sme.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並於公告截止日前將資料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政風室約僱人員(職代)」。 3. 傳送之履歷相關資料恕不退還,並擇適合者通知面試。 4. 僱用期間:自核定報到日起至 114年 12 月 18日止,代理理由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如經本署認為不適任者,不予僱用。 5. 月支報酬: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38,948元。 6. 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 1-2 名,備取期間為 3 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內容 | 政風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應用。 3.法政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擔任職務代理人等公職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臺北市羅斯福路 2 段 91 號 2 樓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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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政風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應用。 3.法政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擔任職務代理人等公職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臺北市羅斯福路 2 段 91 號 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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