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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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8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 |
工作內容 | 1.財產(含物品)盤點及管理事項。 2.勞保、健保及勞退相關業務暨家長會相關業務。 3.辦理總務處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 (1)報名表(相關資料請務必詳實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需親自簽名,請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www.fsps.ntpc.edu.tw);(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影本。(以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如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113年12月 12日前以掛號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2.初審審查符合人員,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寄還。如應徵人員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形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3.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得視面試結果擇優1名候補,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為限。 4.洽詢電話:02-22472993 分機 261,吳小姐。 5.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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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財產(含物品)盤點及管理事項。 2.勞保、健保及勞退相關業務暨家長會相關業務。 3.辦理總務處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 (1)報名表(相關資料請務必詳實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需親自簽名,請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www.fsps.ntpc.edu.tw);(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影本。(以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如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113年12月 12日前以掛號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2.初審審查符合人員,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寄還。如應徵人員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形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3.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得視面試結果擇優1名候補,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為限。 4.洽詢電話:02-22472993 分機 261,吳小姐。 5.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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