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參議
| 公告日 | 114/07/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總統府 |
| 職稱 | 參議 |
| 職系 | 會計審計 |
| 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總統府(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 工作內容 | 襄助辦理預算、會計及統計等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現任或曾任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職務,經銓敘審定第十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年資滿3年。 二、熟稔政府預(決)算、會計等相關法規及實務,並具溝通協調、業務督導及團隊合作等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114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資料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114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主計處參議職務),聯絡電話:(02)23206656李小姐。 甄選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單位實際業務需要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來府面談口試,合格者擇優參加本府陞遷甄審委員會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規定辦理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查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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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總統府
職稱
參議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襄助辦理預算、會計及統計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現任或曾任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職務,經銓敘審定第十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年資滿3年。 二、熟稔政府預(決)算、會計等相關法規及實務,並具溝通協調、業務督導及團隊合作等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114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資料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114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主計處參議職務),聯絡電話:(02)23206656李小姐。 甄選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單位實際業務需要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來府面談口試,合格者擇優參加本府陞遷甄審委員會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規定辦理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查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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