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駕駛

公告日 114/07/08
刊登起迄日 114/07/07 ~ 114/09/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辦理首長等公務駕駛。 (二)協助至警察局公文傳遞及其他庶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駕駛(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二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需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並願意配合本分局機動調配工作。 (五)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禁止雇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等情事)。 (六)正取1名,候補2名。如正取人員無法於指定期限內到職,視同放棄,並用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方式 行政組:劉柄宏 電話:02-27900505分機1105 人事室:王協週 電話:02-27900505分機19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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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5~1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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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9/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辦理首長等公務駕駛。 (二)協助至警察局公文傳遞及其他庶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駕駛(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二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需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並願意配合本分局機動調配工作。 (五)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禁止雇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等情事)。 (六)正取1名,候補2名。如正取人員無法於指定期限內到職,視同放棄,並用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方式

行政組:劉柄宏 電話:02-27900505分機1105 人事室:王協週 電話:02-27900505分機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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