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股長
| 公告日 | 114/07/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1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
| 職稱 | 股長 |
| 職系 | 獸醫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60號)。 |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家禽疾病防疫、野生動物急救、動物疾病檢驗診斷及獸醫師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及聯絡電話正確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甄審方式: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內容詢問及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游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股長
職系
獸醫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綜理家禽疾病防疫、野生動物急救、動物疾病檢驗診斷及獸醫師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及聯絡電話正確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甄審方式: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內容詢問及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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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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