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事務技工
公告日 | 1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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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事務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工餉最高至170薪點約39,270元 (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
工作內容 | 一、設備及設施維護相關工作。 二、協助處理行政庶務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 二、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 三、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專案工友及駕駛,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四、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等不得僱用及迴避僱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者,請填妥調僱意願表及職工履歷表並簽名後,併同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近5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於114年7月31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務」),或將上開資料掃描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聯絡人電子信箱(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務」,並來電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次進用之職工薪資: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9,270元 (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五、聯絡電話:27548900分機506杜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詢問詳細工作內容請洽分機401劉課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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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職稱
事務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工餉最高至170薪點約39,270元 (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設備及設施維護相關工作。 二、協助處理行政庶務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 二、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 三、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專案工友及駕駛,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四、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等不得僱用及迴避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者,請填妥調僱意願表及職工履歷表並簽名後,併同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近5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於114年7月31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務」),或將上開資料掃描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聯絡人電子信箱(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務」,並來電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次進用之職工薪資: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9,270元 (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五、聯絡電話:27548900分機506杜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詢問詳細工作內容請洽分機401劉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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