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0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8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 |
工作內容 | 1、青年局官方網站資訊管理。 2、IG、YT、FB社群媒體內容主管。 3、網站管理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有關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電腦操作能力、社群平台應用、短影音及資訊安全等基礎知能尤佳。 4、主動積極並樂於學習、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備社群行銷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完整履歷表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至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為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履歷表得免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四、備註:本職缺月支酬金為新臺幣45,624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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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青年局官方網站資訊管理。 2、IG、YT、FB社群媒體內容主管。 3、網站管理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有關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電腦操作能力、社群平台應用、短影音及資訊安全等基礎知能尤佳。 4、主動積極並樂於學習、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備社群行銷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完整履歷表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至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為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履歷表得免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其他資格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通知。 四、備註:本職缺月支酬金為新臺幣45,624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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