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視察

公告日 114/07/08
刊登起迄日 114/07/07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
職稱 視察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工作內容 一、流行音樂產業政策及制度之規劃與推動。 二、流行音樂相關法令之解釋及研修。 三、藝文表演票券相關業務。 四、推動臺灣流行音樂經典風華再現計畫。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流行音樂產業、文化交流、文化創意或新興科技、法律、政府採購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

職稱

視察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流行音樂產業政策及制度之規劃與推動。 二、流行音樂相關法令之解釋及研修。 三、藝文表演票券相關業務。 四、推動臺灣流行音樂經典風華再現計畫。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流行音樂產業、文化交流、文化創意或新興科技、法律、政府採購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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