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8
刊登起迄日 114/07/07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本處預計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工作內容 1、 辦理檔案清查、銷毀及鑑定等作業。 2、 檔案業務及委外服務案履約管理。 3、 檔案管理教育訓練、機密檔案清查解密。 4、 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及填報機關檔案管理調查等資料。 5、 編訂年度檔案分類及案名對照表。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3.具熱誠負責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具檔案管理工作經歷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6.具原住民族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地方特考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估115年3月底)。約僱原因消失時,錄用人員應同意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 6、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8,948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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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檔案清查、銷毀及鑑定等作業。 2、 檔案業務及委外服務案履約管理。 3、 檔案管理教育訓練、機密檔案清查解密。 4、 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及填報機關檔案管理調查等資料。 5、 編訂年度檔案分類及案名對照表。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3.具熱誠負責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具檔案管理工作經歷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6.具原住民族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地方特考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估115年3月底)。約僱原因消失時,錄用人員應同意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 6、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8,948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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